交通信號是指發(fā)送給車輛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或停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燈光顏色信息。 主要分為指揮燈信號和車道燈。
信號燈和人行橫道燈信號。 交通信號燈是指顯示交通信號的裝置,由紅、黃、綠三種光色依次排列而成。
世界各國對紅綠燈各種燈的含義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其規(guī)定基本相同。 我國對交通燈的具體規(guī)定簡述如下:
對于指令燈信號:
1、綠燈亮時,車輛和行人可以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阻礙直行車輛和已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車輛和行人不得通行,但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和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繼續(xù)通行;
3、紅燈亮時,車輛和行人不得通行;
4、當綠色箭頭燈亮時,車輛可以按箭頭指示的方向通行;
5、黃燈閃爍時,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過。
對于車道指示燈信號:
1、綠色箭頭燈亮時,允許車輛通過車道;
2. 紅色十字燈亮時,車輛不得通過車道。
對于行人過路燈信號:
1、綠燈亮時,讓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2.綠燈閃爍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者可繼續(xù)通行;
3、紅燈亮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