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50年代的最早的牽引力到電氣控制,從計算機控制的使用到現代電子定時監(jiān)控,交通信號燈在科學和自動化領域不斷得到更新,發(fā)展和改進。 非裔美國人加萊蒂·摩根(Galetti Morgan)在1923年發(fā)明了交通燈。
過去,鐵路交通使用自動開關信號燈已有一段時間了。 但是,由于火車按照固定的時間表以分開的方式運行,并且火車不容易停車,因此鐵路上只有一個信號序列:通過。 道路交通信號燈有所不同。 它的責任是告訴駕駛員停車。 沒有一個駕駛員希望看到停車信號。 美國夏威夷大學的心理學家詹姆斯指出,人們傾向于將制動器和加速器與自尊聯系起來。
他說:當駕駛員看到黃燈時,他暗中準備加速。 如果此時紅燈點亮,將立即產生令人失望的感覺。 他稱交叉路口為“心理力量區(qū)”。 如果他的理論有效,則該字段應屬于超我類別,而不是弗洛伊德心理學中的id類別。 通常稱為交通信號燈。 19世紀初,在英格蘭中部的約克市,紅色和綠色的服裝代表了具有不同身份的婦女。
其中,紅色的女人表示我已婚,綠色的女人表示我未婚。 后來,在英國倫敦的倫敦國會大廈前經常發(fā)生事故,人們受到紅色和綠色服裝的啟發(fā)。 1868年12月10日,紅綠燈家族的第一個成員出生在倫敦國會大廈的廣場上。 由英國技工Dehart設計和制造的燈柱高7米。 他的身上有綠燈亮,并且有綠燈亮。 這是城市街道上的第一個交通信號燈。